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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3日晚,受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南社区居民委员会邀请,我所程宗利律师在大沥镇沥南社区举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专题讲座,沥南社区钟瑞卿书记、周和利副书记、谢思明主任及众多沥南社区居民参加了讲座。
程宗利律师结合实际案例,对最高人民法院新颁布实施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进行讲解,并就居民关心的继承、夫妻财产关系作出重点说明,使参加讲座的社区居民加深了对我国婚姻家庭制度、婚姻财产制度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