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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效维权为己任 ——专访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

2016-04-01

  2016年4月1日,适逢《侵犯专利权纠纷案司法解释(二)》开始施行,佛山市电视台南海频道就此展开对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的采访。出席本次采访的有我所知识产权部的金比楠律师、汤建城律师、高成波实习律师等人。

 自09年《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后,在这五年多的时间里,专利侵权案件稳步增长,所涉法律问题深度触及专利基本制度和基本理念,所涉技术事实愈加前沿和复杂,市场价值和利益更加巨大。历经十六次修改后,《侵犯专利权纠纷案司法解释(二)》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最终得以通过。

 广东是知识产权大省,也是知识产权案件大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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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建城律师介绍道:早在2013年,广东法院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5万件,占全国四分之一。佛山成为了知识产权创新城市,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新城知识产权法庭更是作为全国第二家、广东省首家跨区集中管辖知识产权审判一审专业法庭正式挂牌成立了。从4月1日起,佛山全市除专利等七类案件外的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均在新城知识产权法庭开庭审理。而身为融资质押试点区的南海区,在2015年南海区法院共计审结商事案件9135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1432件,结案标的额32.32亿元;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516件,结案标的额10.69亿元;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09件,依法制裁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新出台的《解释二》共31条,主要涉及权利要求解释、间接侵权、标准实施抗辩、合法来源抗辩、停止侵权行为、赔偿额计算、专利无效对侵权诉讼的影响等专利审判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条文的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1.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专利权司法保护力度,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尽可能地解决专利诉讼中“周期长、举证难、赔偿低”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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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比楠律师:在现阶段,权利人需要证明自己的产品是知名产品,证明材料包括近五年的销售额度、销售业绩、产品的广告覆盖程度、产品在全国的普遍销售量,这都要统计出来给法院参考。《解释二》则设计了“先行裁驳、另行起诉”制度等等,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尽可能地解决专利诉讼中“周期长、举证难、赔偿低”等突出问题。

 

 2.坚持折中解释原则,强化权利要求的公示和划界作用,增强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性,为社会公众提供明确的法律预期,促使专利文件撰写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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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成波实习律师:《解释二》第五条、第十条和第十二条分别针对的是前序特征、产品权利要求中的制备方法和数值特征中的强调用语,规定上述特征和用语对专利权保护范围具有限定作用。上述特征和用语是否作为专利的必要技术特征,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对此不宜再甄别。

 3.坚持利益平衡原则,厘清专利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法律边界,既鼓励发明创造,又避免专利权不适当地扩张,防止损害公共利益。

 

《解释二》的出台,是最高人民法院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遏制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进一步强化司法裁判对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进一步有效激励自主创新和技术跨越,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