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0日,轻风拂面,春意融融。上午10时,佛山市南海区地方税务局黄绍远副局长一行,来到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座谈,指导工作。法规科吕政科长以及法规科三位同事,随同黄绍远副局长莅临我所。我所李光主任、魏剑鸿副主任、行政总监罗丽红以及财税法专业部同事参加了座谈会。
黄绍远副局长回顾了多年来与南天明律师所合作的情况,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提出展望。他指出,从2010年以来,区地税局聘请南天明律师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双方的合作不断深化;2016年初,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区地税局与南天明律师所签署了《综合法律服务项目合同书》,扩展了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创新了合作模式;区地税局法规科等科室得到南天明律师事务所的大力协助,提升了全局法律服务水平,受到分局等基层单位的一致好评;综合法律服务模式,区地税局走在了全省地税系统的前列,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
黄绍远副局长提出,今天来到南天明律师所,拜个晚年,感谢律所对区地税局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今后一个时期,希望双方的合作能更进一步;双方的深度合作模式,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参考,今年希望双方一道,重点在网税工程建设、税收执法全程记录、税法与其他部门法法际整合开放式课题研究、税务执法人员法律素养的提升、社保费强制执行、税收债权申报以及为全局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方面,作出有益探索。
李光主任简要介绍了我所的基本情况以及专业化发展的现状和构想。他表示,感谢区地税局领导多年来的关怀与支持;双方的合作能够走到今天,有赖于双方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区地税局系统有一批德才兼备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使我们双方能够在一个平台上进行有机衔接,密切合作;在新的一年里,我所将按照区地税局的要求,发挥律师行业优势,切实把综合法律服务项目做实、做细、做好,进一步创新合作模式,提供更加“主动、实际、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