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引入
某公司咨询:其一名员工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犯罪为由刑事拘留,该员工实际已无法继续正常履行劳动合同,公司能不能以该员工涉嫌犯罪为由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
本律师经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及案例,认为:如公司仅以该员工涉嫌犯罪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有可能被认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需支付赔偿金;但如员工的行为违反公司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公司在合理期限内解除劳动关系有可能获得裁判机关支持。
二、法律规范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现实中,不少人误以为被刑事拘留即等同于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刑事拘留只是侦查阶段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并不等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因此,即使劳动者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用人单位不应也不能直接认定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28条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依据该规定,对于因被羁押而无法到岗提供劳动的员工,用人单位可选择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不承担支付工资等相应义务,而非直接按刑事责任或旷工解除劳动关系。
例如,在(2024)皖0406民初1532号案例中,孙某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后因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孙某被释放,遂发生劳动纠纷。法院认为,孙某尚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拘留期间不能提供劳动存在客观原因,用人单位不能苛求其本人或家人履行请假手续,故以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当,判决撤销解除决定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被刑事拘留的行为违反用人单位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在知情后的合理期限内履行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关系,也有可能被法院支持。例如在(2018)湘12民终60号案例中,徐某某实施放火行为并被刑事拘留28天,单位依据规章制度解除与徐某某的劳动关系,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徐某某,徐某某不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引发劳动仲裁和诉讼。最终,二审法院认定徐某某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审适用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存在瑕疵;但根据不起诉决定确认的放火事实,以及该行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公司解除符合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故维持驳回恢复劳动关系请求的结果。
三、结论
综上,本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先综合研判员工被刑事拘留的原因是否与本职工作有关、是否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再决定是否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尽量避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发生。
【作者简介】谭彩仪律师:自2010年从业以来,办理了众多民商事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实战经验丰富,擅长处理民商事争议,帮助顾问单位解决法律实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