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南天明律师所合伙人李浩律师、江梦瑶律师到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参加法律培训活动,江梦瑶律师开展了题为《行政机关的自行采购与风险防范》的专题法律讲座。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工作也在有序、积极地开展,以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自行采购作为政府采购主体执行采购任务的组织形式,在实现采购人多样化、个性化采购需求的同时,还可以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在“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自行采购快速发展,但也不断涌现出各种问题。对此,江梦瑶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由浅入深进行全面讲解。专题分享会上,江梦瑶律师分别从“自主(自行)采购的相关法律规定”、“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与方式”、“案例分享”、“行政机关作为采购人的风险防范”等方面逐项进行讲解,结合发改局自身实际以及正在推进的采购项目,对发改局往后的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法务问题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