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本文简称“《支部条例》”),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2018年12月3日上午10点,我所党支部按规定开展了《支部条例》专题学习活动。
我所党支部书记纪建斌律师首先带领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逐条学习了《支部条例》,包括总则、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领导和保障、附则,共计八章三十七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支部条例》对党支部工作作出了全面详细规定,为党支部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指引和制度保障,《支部条例》第三章第十条明确对于不同领域党支部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我所党支部作为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重点任务是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在学习完《支部条例》后,纪建斌书记指出,我所党支部的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都要认真仔细学习《支部条例》,党支部委员要更深刻学习,今后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支部条例》规定开展党支部工作,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带头作用,打造南天明律师所的党建品牌,展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