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卖合同中,产品的质量问题是最常见的纠纷之一。
一般而言,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购买方要求退货和返还货款是再正常不过了。
但为什么在很多案件中,法院已经认定了出卖方交付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但还是驳回购买方要求退货和返还货款的诉讼请求呢?
案情梳理
电商公司乔迁新址,向某家具公司购置了一批新的办公家具。
双方签订了一份家具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家具公司向电商公司出售沙发、茶几等家具,电商公司向对方支付货款。
同时,合同对产品的质量验收标准、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等都做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家具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电商公司交付了产品,电商公司也依约支付了货款。
三个月后,电商公司以部分沙发存在扶手变形、茶几桌面不平的质量问题为由,将家具公司诉至法院,请求退货并返还已支付的货款及利息。
然而,法院驳回了电商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院为什么驳回电商公司的诉讼请求?
原被告签订的合同中对产品检验期做了这样的约定:检验期间为交货之日起10天内,如对产品的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检验期内书面通知家具公司,家具公司确认后对产品进行退换货,逾期视为产品合格。
本案中,电商公司未在约定检验期内提出质量异议,以致丧失了以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要求退货并拒绝支付货款或要求返还货款的权利。
故法院驳回电商公司的诉讼请求。
标的物的质量问题一般分为?
标的物的质量问题一般分为外观瑕疵和隐蔽瑕疵。
外观瑕疵,是指无需经过使用或理化检测,通过人的感官就能直接判定的外在质量缺陷;而隐蔽瑕疵的检验往往依靠专业的知识和设备。
本案中的沙发扶手变形、茶几桌面不平这些问题都是可以通过人的感官直接判断的外观瑕疵,电商公司未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主张权利,依法应当承担视为家具公司所交付货物合格的不利后果。
在买卖合同关系中,标的物的检验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
如买卖合同条款设置不当或者实际履行中稍有不慎,都会给企业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
小律建议,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合同中的产品验收时间和质量异议时间,建议分别就外观瑕疵和隐蔽瑕疵做出异议期约定。
其次,验收时应当注意全面的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地与出卖方反映并保存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