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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言税语】第4期 奥运健将纷纷领奖牌,国内奖励多多也言税

南天明律师事务所 | 2021-08-09

 今年的夏天终于迎来了迟到的2020东京奥运会。奥运会作为影响力最广的综合性运动会,每一位运动员都渴望着站在奥运会的最高领奖台上获得一枚奖牌。这份荣耀是每一位奥运冠军的骄傲,也是中国全民的骄傲。伴随着这份荣耀,奥运冠军也迎来了各种各样的奖励,比如国家、地方政府以及其他组织给予的现金奖励,社会各大企业赠送的房产、汽车等。今年,雅戈尔集团对第一位奥运冠军获得者杨倩就豪赠了一套价值300万的宁波房产。而财产的转移总会伴随着税收,下面我们一起看看,面对各方的豪赠,在税收上是怎么处理的?

一、省级以上政府、国际组织给奥运健儿颁发的奖金,对奖金获得者免征个人所得税;省级以下政府部门给予的奖励,要将奖励按“偶然所得”对获得者征缴个人所得税。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293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因在各行各业做出突出贡献而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不论其奖金来源于何处,均不属于税法所规定的免税奖金范畴,应按“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闲言税语」第4期 奥运健将纷纷领奖牌,国内奖励多多也言税

 

二、企业直接对奥运健儿奖励房产、汽车等。第一,对企业而言,资产所有权属发生改变,要按视同销售确定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企业是对个人直接实施捐赠行为,属于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得进行税前扣除。第二,奥运健儿作为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参照上文“偶然所得”方式处理)。第三,奥运健儿通过赠与取得的房产,不符合免征契税的情形,因此还需要缴纳契税等相关房产的税种。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2021年09月01日开始施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闲言税语」第4期 奥运健将纷纷领奖牌,国内奖励多多也言税

 

东京奥运会上,中国队的奥运健将越战越勇,妥妥的取下一枚枚奖牌,作为赠送人的各大机构、企业、组织在官宣奖励后,记得与受赠人协商确定各项手续的办理,明确纳税义务人的主体、纳税利率以及是否代为履行纳税义务等问题,按法律要求及时向国家申报、缴纳税费!

 

 

最后,祝愿中国队继续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