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谭彩仪律师、王新凯实习律师接受南海区法律援助处的指派,代理了劳动者黄女士的劳动争议案件。该案经过仲裁败诉,一审和二审胜诉,共计耗时一年,法院最终认定黄女士与用人单位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且支持了我方主张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高温津贴、工资差额、食品及日用品费用、健康证办证费用等诉讼请求,并顺利执行到判决款项。
该案在一审后就被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评为2017年度“十大”法律援助案例。经过二审与执行,最近黄女士顺利拿到了各项补偿款。黄女士十分感谢两位律师不辞辛苦的工作,特赠锦旗予谭彩仪、王新凯。